医保办、门诊办、物价统计科、药剂科、计算机、财务处等相关科室:
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管理工作,提高服务质量,针对我院医保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,特作如下要求:
一、门诊挂号室、病案室工作要求(责任人:夏秋芳、王珊珊)
(一)提示患者出示“医保”手册
(二) “参保人员”就诊建病历必须加盖医保章
(三)按要求住院患者“身份证识别”
(四)解答医保有关问题
二、门、急诊收费处工作要求(责任人;马娟、张婵娟、刘梅、药房)
(一) 就诊患者使用“BIS”机收费,打印费用清单,粘贴在收据上
(二) 医保患者按普通病人收费,提供普通收据,但需加盖“医保”章
(三) 解答有关医保问题
三、住院处的工作要求(责任人:张婵娟)
(一) 提示住院患者出示“医保”手册,并在住院病历和结算袋子上盖上医保章。
(二) 向参保人员解答有关医保问题;
(三) 按“规定”比例收取患者入院预交自付金,并在其出院时,结清个人支付自费费用和大额医疗互助费用,以及其它出、入院手续。
(四) 按规定的有关结算期要求办理结算手续
(五) 及时催交、补齐住院欠款;
(六) 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(院医保办)提供住院超过6个月的住院医保患者基本情况(姓名、病区、病历号)
(七) 审核出院患者“结算清单”收费项目;
(八) 按财务结算要求及时、准确填写收入、支出凭单
(九) 对住院患者投诉的医疗费用“差错”予以认真登记,并负责向有关病区、科室的相关人员查询落实。
四、门诊接诊医师的要求(责任人:临床医生)
(一) 按时到岗,询问患者属公疗、或医保身份,并提示患者出示医保手册;
(二) 依据病情采取相应的诊疗方法和手段
(三) 就诊情况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或手册上
(四) 严格、准确执行北京市颁发的“药品目录、检查治疗目录、服务设施目录”三大目录;
(五) 交待自付、自费药品及检查项目,必要时签“三特审批单”;
(六) “目录”内用药使用白色医保处方,“目录”外用药使用白色普通处方,中成药方与西药方分开写;
(七) 开具住院证时,依据病情测算并填写住院费用(便于住院处合理收取预交金)
(八) 若病情需要转院治疗,负责介绍病情、填写“转院单”,并根据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;
(九) 解答有关医保问题;
五、病区工作要求(责任人:各临床科室主任、各病区护士长)
(一) 医保“患者一览表”、床头卡明显标识;
(二) 依据病情采取相应的诊疗方法和手段
(三) 严格、准确执行北京市颁发的“药品目录、检查治疗目录、服务设施目录”三大目录做好单病种费用控制;
(四) 交待自付、自费药品及检查并签定“三特(自费)签字、审批单”;
(五) 一般住院周期不超过90天;
(六) 自费药品不超总费用5%
(七) 及时督促催交、补交预交金的不足部分;
(八) 主管医生、病区护士核对患者出院结算前基本费用情况,处理药品等退补手续;
(九) 及时输入患者出院诊断,填写首页;
(十) 解答有关医保问题
六、药剂科工作要求(责任人:张颖)
(一) 熟悉并掌握、执行北京市颁发的“药品目录”中的有关管理要求
(二) 专人、及时、准确、高质量做好“药品目录”维护,避免差错:
(三) 保证北京市颁发的“药品目录”中药品的及时供应;
(四) 窗口严格把关,按市卫生局处方书写规范要求认真核对。
七、计算机室的工作要求(责任人:李晓丽)
(一) 及时、准确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程序安装、调试、维护:
(二) 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及配套设施的正常工作:
(三) 负责各工作站及其它相关用户的业务培训、指导;
(四) 按照北京市医保信息系统的具体要求、督促、协助HIS开发商及时准确完成有关系统建设及系统改造。
八:统计、物价工作要求(责任人:李春元)
(一) 配合医保改革工作,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要求,及时完成参保人员门诊、住院诊疗服务量(包括门诊诊疗人次、平均每一诊人次医疗费用、住院人数、出院者平均住院日、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、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。
(二) 及时通报医务处、医保办、院内医疗服务等新项目收费、调价标准。
(三) 及时、准确填写“眼科医院新增(调价)服务项目执行单”,并于执行前1日交有关管理部门。
九、医保办公室工作要求(责任人:李瑾)
(一) 熟悉并准确掌握、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各项工作要求:
(二) 准确解答有关医保的政策、法规问题
(三) 审核出院患者“结算清单”中费用分割情况
(四) 按有关要求审批“三特审批表”及必须的报批项目及时、准确、高质量把好“检查治疗目录、服务设施目录”
(五) 统计、汇总单病种费用执行情况,并定期通报有关部门。
(六) 负责与市、区医保中心办理申报、审批、结算业务(15日为一个周期)。
(七) 定期向医务处、主管院长汇报医保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,并积极提出解决的方案。